时间:2018-07-05
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集团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内容和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会议主要目的是及时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交流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级全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领导和安排部署集团安全生产各类工作,提出会议总体要求。
第五条 集团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负责在会前提出具体会议议程,并上报集团安委会审批。
第六条 参会单位负责提交本单位安全会议准备材料并在会后按会议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第三章 分类和程序
第七条 安全会议类型主要为以下几类:
(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
(二)季度安全工作例会。
(三)专项和紧急安全会议。
第八条 安全会议召开方式主要为以下几类:
(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由集团安委会组织召开。
(二)季度安全工作例会、专项和紧急安全会议由集团安办组织召开。
(三)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议题、议程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参会人员和单位。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于每年一季度召开;季度安全工作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季度末,专项和紧急安全会议事前临时通知。
第四章 会议内容
第九条 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二)通报全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三)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本年度重点安全生产工作。
(四)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通报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五)集团与各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十条 季度安全工作例会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通报季度安全检查情况,分析集团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安排布置下季度重点安全生产工作。
(四)研究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措施。
(五)研究部署开展安全检查及有关安全宣传活动等事宜。
(六)商议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七)参会公司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
第十一条 专项或紧急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专项或紧急会议是指因有专项工作须及时安排或发生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而专门召开的安全会议。
(二)专项或紧急会议内容紧紧围绕专项工作或所发生的灾害、事故,布置落实相关工作,灾害及事故应急措施要保证组织、人员、资金、物质等到位,确保安全稳定。
(三)专项和紧急会议的召开重在实效,形式可适当灵活,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网络会议等形式进行。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 各类安全会议相关要求如下:
(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安办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二)季度安全工作例会要求各二级子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安办负责人参加。
(三)专项和紧急安全会议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四)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事先按会议通知程序请假。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要签到。
(六)集团安办根据会议内容、会议决议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各子公司要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级全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